🎉 量大更省新制上線  滿 40 磅 175/滿 100 磅 160/滿 200 磅 150(每磅・整單計),1 磅起運 NT$190 包稅照舊 → 運費試算|FedEx 快遞直寄 2–7 天同步開跑!最新公告:華信快遞正式成為「西布倫」官方指定運輸合作夥伴!📱 iPhone Duo 10/16 美國代搶登記中,10/15 截止 →

代運ABC

可以寄什麼?

攜手 WTO Express 正式報關後,過去不能寄的雪茄、煙草、酒類、香水、手機、平板、筆電,現在都可以寄了。以下為現行承運規則;下列限量係依台灣主管機關規定,連結皆為官方原始出處

若您不確定想購買的商品我們是否可代運,請於購買前提供商品詳細網址及數量,與我們的 FB 線上客服 聯繫,或 E-mail 至 [email protected] 詢問。易碎商品(玻璃製品、陶瓷、鏡子、燈具等)運輸有一定風險,若您無法確認是否可以託運,請先連絡線上客服。

✅ 現在可以寄了(正式報關管道)

品項條件
雪茄、煙草走正式報關;代辦費 NT$300(報關行代收),關稅與菸酒稅依海關核定另計
酒類走正式報關;個人自用限量 5 公升(建議 6 瓶 × 750ml = 4.5 公升),超量須具菸酒進口業許可執照;菸酒稅與關稅另計
香水空運、以一般商品承運(零售原廠包裝);香精/香水原液請洽線上客服個案評估
精油蠟燭、液體保養品可承運(原廠密封包裝)
手機、平板、筆電可承運(原禁令解除);電池須內建於設備單獨鋰電池與行動電源仍不承運

⚠️ 玻璃安瓶(AMPOULE)容器之化粧品依規定原則不得進口,須向食藥署專案申請許可,購買前請留意(衛福部:旅客攜帶特定用途化粧品入境有限量)。

⚖️ 有數量限制的品項(依台灣法規)

品項個人自用免申請查驗之限量官方依據
保健食品(錠狀、膠囊狀)每種至多 12 瓶(盒罐包袋),合計不超過 36 瓶,以原包裝為限衛福部:個人自用膠囊錠狀食品免查驗數量新制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
一般食品(咖啡、巧克力、餅乾、蛋白粉等)價值 ≤ USD 1,000 且重量 ≤ 6 公斤(兩條件須同時符合)衛福部:旅客攜帶食品入境免申請查驗規定
奶粉(1 歲以上)視同一般食品,≤ 6 公斤衛福部:旅客攜帶食品入境免申請查驗規定
奶粉(1 歲以下嬰兒配方)即使個人自用亦須事先申請進口同意書(年度 ≤ 30 公斤),請於購買前洽客服衛福部:旅客攜帶食品入境免申請查驗規定
農畜水產品總重 ≤ 6 公斤;米/花生(熟)/蒜頭(熟)/乾金針/乾香菇/茶葉各 ≤ 1 公斤;禁止活動植物、生鮮產品、新鮮水果臺北關:農畜水產品及食品
特定用途化粧品(防曬、染髮、燙髮、止汗制臭)每種 ≤ 12 瓶,合計 ≤ 36 瓶(原包裝為限)衛福部關務署高雄關:自用藥物、化粧品及醫療器材
非處方藥每種 ≤ 12 瓶(盒罐條支),合計 ≤ 36 瓶關務署高雄關:自用藥物、化粧品及醫療器材
處方藥無醫師處方箋:2 個月用量;附處方箋:≤ 6 個月用量;針劑必須附處方箋關務署高雄關:自用藥物、化粧品及醫療器材
隱形眼鏡(日拋)單一度數 60 片;每人以單一品牌及 2 種不同度數為限,每人每半年限 1 次免證輸入關務署基隆關:進口少量自用醫療器材請注意種類及限額(法源:醫療器材管理法第 25 條、特定醫療器材專案核准製造及輸入辦法附表)
玩具(樂高/模型/娃娃)同型號 ≤ 5 件,每委託單 ≤ USD 1,000本公司作業規範
3C 無線設備(遙控機、對講機)每人每年 ≤ 2 台,每委託單 ≤ USD 1,000;能否進口請洽 NCC本公司作業規範
家電類每委託單 ≤ 5 台、≤ USD 1,000本公司作業規範
玻璃奶瓶每委託單 ≤ 5 件且 ≤ 6 公斤本公司作業規範

⚠️ 藥品限量說明:上表「非處方藥」「處方藥」之數量,為海關(財政部關務署)對郵包個人自用之「限量」通關口徑;藥品輸入另受藥事法規範,衛福部食藥署對輸入藥品另訂有個人自用申請制度,兩套規定並存、限量通關不等同主管機關核准。未經核准輸入藥品之法律責任由收件人自行承擔,本公司不保證通關結果;若不確定能否寄送,請先洽線上客服確認。

重要:以個人自用名義免查驗輸入之產品不得販售;違反者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30 條第 3 項、第 51 條第 2 項規定,得處停止其免查驗申請 1 年。

❌ 仍然無法承運

基於美國出口規定、航空安全,以及台灣進口海關相關法令與我司不承攬商品等考量,下列商品一律無法代運,請您在購買及委託代運前務必詳讀。

單獨鋰電池

單獨(散裝)鋰電池、行動電源等未內建於設備之電池,一律不承運。手機、平板、筆電等電池已內建於設備之成品則可承運。

動、植物

寵物、種子、活體動植物、生鮮蔬果、標本。

粉末狀商品

無原廠密封包裝/無完整標示者不承運(無標示無法通關查驗);原廠密封、標示完整者依食品或化粧品限量規定辦理。

生鮮食品

肉類、冷凍食品、生鮮水產、生鮮蔬果、寵物食品。動物源性產品屬應施檢疫物,以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現行規定為準。

流通貨幣或有價之金融票據

信用卡、流通中的各國貨幣、有價證券、銀行票券、支票、股票憑證等。

儲值卡

所有類型的SIM卡、儲值卡

醫療級管制用品

台灣衛福部列為醫療器材之管制品(血糖機、血壓機等接觸人體儀器)。

管制藥品

管制藥品請至食藥署或致電衛福部查詢。禁運任何含有 THC 或 CBD 大麻成分之產品。

電子煙、加熱菸、水煙

禁止運送電子菸油與設備、水煙、加熱菸與口嚼煙。依菸害防制法,類菸品(電子煙)之製造、輸入、販賣全面禁止,加熱菸屬指定菸品須經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衛福部:電子煙之類菸品全面禁止)。雪茄與煙草現已可走正式報關承運,詳見上方「現在可以寄了」。

易燃、易爆物品

指甲油、油漆、火柴、打火機、打火油、
酒精、汽化燈等。

壓力瓶(罐)

噴霧劑、滅火器、儲氣桶、氧氣瓶、
髮妝慕斯、定型液等。

具腐蝕性及毒性物品

水銀(血壓計或溫度計)、硫酸、鹽酸、
硝酸、有機溶劑、農藥、殺蟲劑等。

放射性物質

X光機等其他具ą、β、γ射線和中子流
的物品及金屬等。

美國管制出口槍彈/商品

具軍事或管制性高科技商品(如:夜視功能之器具、瞄準鏡、紅外線感熱追蹤儀…)。或具法令限制具殺傷力的槍砲彈藥、刀具等。

毒品及麻醉劑

砒霜、安非他命、嗎啡、大麻及其製劑、
罌粟種子、古柯種子、大麻種子等。

其他

任何違反台灣法令禁止進口的物品,如侵犯智慧財產權商品、妨礙風化商品、情趣用品等。

※ 紀念幣(非流通之法定貨幣)、飾品類珠寶可寄;金銀條塊可寄,須正式報關。

貴重物品(名錶、珠寶飾品、古董)每委託單價值不得超過 NT$50,000;價值超過 NT$50,000 者依規定強制正式報關(財政部關務署:快遞貨物通關規定)。

※ 代運進口限制以財政部關務署公告為準;不確定能否代運,請於購買前洽FB 線上客服

※ 費率與加值服務請見 美台超省心集運方案;運費計算方式請見 運費怎麼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