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課稅的人常有同一個反應:「我東西才 1,800,為什麼要繳稅?」把單據攤開通常會發現三種原因之一:完稅價格算的不只是商品價、半年的次數早就超過、或是同一天兩包被合併計算。免稅額規則不難,難在細節,這篇把細節一次講完。
免稅額看的是「完稅價格」,不是商品價
進口快遞貨物完稅價格新台幣 2,000 元以下免徵關稅與營業稅。完稅價格=商品價+國際運費+保險費(折算台幣)。所以:
- 商品 60 美元+直寄運費 15 美元 = 75 美元 ≈ 2,400 元 → 超過,整批課稅(不是只課超過的部分)
- 集運模式下運費結構不同,申報以實際交易文件為準,這也是集運在邊緣金額時常較有利的原因之一
超過之後怎麼課:關稅依品項稅率(0% 到 30% 都有),再以(完稅價格+關稅)× 5% 課營業稅,另有報關相關費用。
半年 6 次怎麼數
頻繁進口規則的正確版本:
- 期間:以每年 1–6 月、7–12 月各為一期,不是「往回推六個月」
- 次數:同一納稅義務人(以實名認證的身分證字號歸戶)在一期內適用免稅放行超過 6 次,自第 7 次起該期內不再免稅
- 重點:計的是「用掉免稅的次數」;7 月 1 日一到,次數歸零重新計算
所以 6 月底和 7 月初各寄一批,是兩期各算一次;反過來,5 月已經寄了 6 次,6 月的小包裹照樣課稅。
五個常見迷思
迷思一:「拆單就不會被課。」 同一天、同一收件人的多件包裹,海關可以合併計算完稅價格;刻意化整為零被盯上反而加速觸發頻繁進口。
迷思二:「填低一點就好。」 低報屬虛報,被查到補稅加罰,還會影響之後每一單的查驗率。EZ WAY 申報金額與刷卡紀錄對不上是常見查核點。
迷思三:「被課到就是全額很貴。」 多數日用品關稅 0–12%,加營業稅 5%,一批 4,000 元的貨稅金幾百元,不是傳說中的對半砍——怕的是不確定,不是金額本身。
迷思四:「免稅額是一年 12 次。」 是每期 6 次、一年兩期;而且第 7 次起是「該期全部不免」,不是「只有第 7 次不免」。
迷思五:「包稅=免申報。」 包稅是稅金由集運商處理,申報照走、EZ WAY 照按,品名金額照實填。
常寄的人怎麼安排
- 一期內預估會超過 6 次 → 直接走包稅方案,每單成本事前確定
- 金額常在 2,000 元邊緣 → 併箱集中成大單走包稅,比多張小單各自賭免稅划算
- 家人各自實名 → 次數各自計算,但別把別人的額度當成自己的節稅工具,收件人要與實際收貨人一致
規則搞懂後,剩下的就是選對方案。用運費試算把你的重量丟進去,兩分鐘就知道這一單該怎麼走。
免稅額、頻繁進口與課稅方式依財政部關務署最新規定為準,本文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