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咪的關節保健膠囊,Chewy 上一瓶不到 20 美元,台灣動物醫院賣的價錢常常是兩倍。很多毛孩家長的下一個念頭是:那用集運寄回來不就好了?
這篇把官方規定一條一條攤開。先講西布倫自己的立場:西布倫目前不承運寵物食品,寵物保健品也包含在內(見禁運與限制品項)。下面整理的是主管機關的規定,讓你在下單前知道卡在哪裡。
第一關:檢疫看的是成分,不是「保健品」三個字
台灣管寵物食品進口檢疫的是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防檢署)。依《輸入應施檢疫物檢疫準則》附件〈犬貓食品輸入檢疫條件〉,要檢疫的「犬貓食品」是含有偶蹄目或禽鳥類動物性成分的產品,也就是牛、羊、豬、鹿、雞、鴨、鵝、火雞這些來源。這類產品要附輸出國動物檢疫機關簽發的動物檢疫證明書正本,製造工廠還要經輸出國登記。
同一份條件也寫明,明膠、膠原蛋白、軟骨素、葡萄糖胺、乳品、動物油脂、萃取物、水解物等,不算偶蹄目或禽鳥類動物性成分。另外,只含其他種類動物性成分(例如魚)的產品,或未含牛源成分、經高溫滅菌罐製的產品,可以免施檢疫。
換句話說,同樣叫「保健品」,含雞肝粉、牛肉風味的要檢疫證明,只用乳蛋白、魚油、葡萄糖胺的可能免檢疫,要看成分表才知道。
還有一點常被誤會:防檢署說明過,自國外輸入的動植物檢疫物,不會因為自用、金額或數量而豁免,一瓶和一百瓶適用同樣的規定。個人網購拿不到美國官方的動物檢疫證明,所以含牛、豬、雞成分的寵物食品,實務上就是進不來。
第二關:保健品可能被當成動物用藥品
檢疫過了,保健品還有另一關。《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 3 條把「專供預防、治療動物疾病,促進或調節其生理機能之藥品」列為動物用藥品。美國很多寵物保健品標榜消炎、保護關節、改善皮膚,在台灣有可能被歸為動物用藥品,而不是寵物食品。
一旦被歸為動物用藥品,同法第 5 條規定,未經核准擅自輸入就屬於「動物用禁藥」,違者可能涉及刑事責任。法條只替「旅客攜帶入境、供自家寵物使用」留了例外,郵寄、快遞、集運都不在例外之內。
某一項產品在台灣到底算寵物食品還是動物用藥品,要由主管機關判定。查不到判定就是灰色地帶,下單前請先洽詢防檢署(02-2343-1401)。
自己帶回台灣:有例外,但有限量
如果是自己或親友從美國搭機回台,關務署依農業部與財政部公告的限量表說明:
- 處方藥品:要有獸醫師處方箋或證明文件,數量不超過處方量,而且不超過 3 個月用量。
- 非處方藥品:不超過 6 種,單一品項不超過 6 瓶,合計不超過 18 瓶,而且全部不超過 180 顆、1 公斤或 1 公升。以 60 顆裝來算,大約只能帶 3 瓶。
- 疫苗、血清等生物藥品,以及給牛豬雞等產食動物用的藥品,不得攜帶。
寵物食品如果含動物性成分(例如牛肉罐頭、雞肉零食、含肉保健食品),入境時要主動走紅線向防檢署申報檢疫,沒有輸出國檢疫證明就不能入境。未申報被查到,罰鍰是新臺幣 1 萬元以上、100 萬元以下。
一張表整理
| 情況 | 檢疫 | 動物用藥品 | 西布倫集運 |
|---|---|---|---|
| 含牛、豬、雞等成分的飼料、罐頭、零食、保健品 | 要輸出國官方動物檢疫證明 | — | 不收 |
| 只含乳品、魚、明膠、葡萄糖胺等成分的保健品 | 可能免施檢疫 | 標榜療效的可能被歸為動物用藥品 | 不收 |
| 確定屬動物用藥品 | — | 郵寄、快遞未經核准屬禁藥;旅客攜帶有限量例外 | 不收 |
| 玩具、牽繩、窩墊、餵食器等用品 | 不需要 | — | 可以寄 |
那從美國能寄什麼?
吃的、用藥的建議在台灣的動物醫院與合法通路買,有問題也找得到人負責。美國真正值得買回來的是「用的」:窩墊、睡床、外出包、玩具、自動餵食器,這些西布倫都能正常寄,大而輕的品項只秤實重更划算。完整清單可以看美國買寵物用品寄台灣那篇。
本文整理自主管機關公開資料(2026 年 10 月查證)。檢疫、動物用藥與旅客限量規定可能調整,實際規定以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財政部關務署最新公告為準;可承運品項以西布倫禁運與限制品項頁現值為準。
官方來源
- 輸入應施檢疫物檢疫準則(第 17 條及附件十五之一〈犬貓食品輸入檢疫條件〉)
- 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 3 條、第 5 條)
- 防檢署【澄清稿】自國外輸入的動植物檢疫物不會因為用途或數量而有所豁免
- 防檢署〈入境旅客攜帶常見動植物或其產品檢疫規定參考表〉
- 關務署臺北關〈動物用藥〉旅客攜帶說明